八仙塵爆明天將滿2周年,傷者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的期限也將屆滿,新北市法制局與消基會代表宣布,今天下午將向士林地方法院遞狀,為337名八仙塵爆傷者提出第二波團體訴訟,求償72.9億元,加上去年第一波團訟的98人、26.5億元,總計替435名傷者求償99.4億元。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新北市府在八仙塵爆意外發生後,透過法扶基金會協助傷者刑事訴訟,也對八仙樂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人的不動產和股票等資產聲請假扣押獲准,另外民事求償則全部移交消基會處理。消基會義務律師張琬萍表示,去年在八仙塵爆滿周年時,消基會替98名傷者提出團消費團體訴訟,求償26億546萬多元,但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人一直未提起公訴,法扶會一直未能對八仙樂園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今年3月趕在民事求償2年期限期滿前,法扶會將其餘337名傷者的求償資料移交消基會接手提出團體訴訟。消基會動員20多名律師趕工處理,根據傷者在塵爆後的醫療支出、生活開支、收入損失、加上撫慰金等,計算第二波求償金額為72億9311萬605元。張琬萍表示,消基會檢視訴訟相關文件時,發現主辦彩色派對的呂忠吉與八仙樂園承租場地的合約中,曾提及若有意外發生,八仙樂園需負擔醫療費用,因此雖然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人刑事都不起訴,但民事求償的成功率不小。然而為了提出求償金額,必須由醫療單位證明傷者受到的傷害程度及勞動力減損,每個傷者必須先墊付鑑定費用2到3萬元,去年第一波求償時的鑑定費用高達300多萬元,第二波鑑定費用恐破千萬元,是一大負擔。經過與法制局研議後,將會向八仙塵爆善款管委會提案,希望由善款先墊付鑑定費用,後續再追加在民事求償金額中。黃怡騰也表示,八仙塵爆刑事部分僅呂忠吉一審判刑4年10個月,各方上訴後仍在二審程序中,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8人刑事均不起訴,經被害人二度聲請再議,已再發回士林地檢署續行偵查。新北市法制局黃怡騰(右)與消基會義務律師張琬萍(左)表示,今天下午將向士林地方法院遞狀,為337名八仙塵爆傷者提出第二波團體訴訟,求償72.9億元。記者祁容玉/攝影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法制局黃怡騰(右)與消基會義務律師張琬萍(左)表示,今天下午將向士林地方法院遞狀,為337名八仙塵爆傷者提出第二波團體訴訟,求償72.9億元。記者祁容玉/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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