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嚇到現在都不敢開車」陳姓女駕駛今年5月在國道三號台中大甲和彰化交界路段被一輛急速變換車道的小轎車撞上,雖幸運未受傷,但至今陰影揮之不去,她今天現身說法請國道警察加強取締危險駕駛,以免更多人受害。陳小姐是在大甲路段中間車道被一輛急駛從外側車道急速切入內側車道的小客車撞上,顏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也失控再去撞外側護欄,從行車記錄器發現顏姓駕駛一路快速不斷變換車道,險象環生。國道七隊大隊長劉全原表示,國道警察已針對不當任意變換車道違規車輛加強取締,今年1到6月,取締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蛇行)共1166件,與去年同期250件相較下,取締件數增加了466%,另惡意逼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共取締1049件,也比去年同期的553件,增加了一倍。劉全原表示,駕駛應養成「不任意變換車道,變換前應先打方向燈」的習慣,變換車道前應確認鄰近車輛速度及將變換的車道空間是否足夠,才可變換車道,否則若違規變換車道而造成交通事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可處3000到6000元罰鍰。今年5月在國道3號發生違規變換車道而肇事的車禍,二輛車都失控撞上護欄,女駕駛嚇到至今不敢開車。圖/國道七隊提供 分享 facebook 今年5月在國道3號發生違規變換車道而肇事的車禍,二輛車都失控撞上護欄,女駕駛嚇到至今不敢開車。圖/國道七隊提供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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